- Apr 20 Sun 2008 06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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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說《洗錢》搶先試閱
- Apr 20 Sun 2008 06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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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小說 洗錢

洗錢──50億圓為什麼憑空消失?!
現年34歲的財務顧問工藤秋生,目前住在香港,他因為具有日本都市銀行、紐約的投資銀行的工作經驗,常為一些日本人提供境外投資的建議。有一天,美女若林麗子前來拜託:「如果要從日本把5億日圓匯到海外,當作虧損,該怎麼做比較好?」工藤教她在香港如何設立境外法人、運用境外銀行帳戶、私人信箱服務等方法。四個月後,麗子消失了,連同5億圓(不!50億日圓)也不翼而飛。工藤立刻趕往東京……
麗子和50億圓跑到哪裡去了?
這樣的洗錢是合法還是非法?
黑錢的由來、人性的抉擇、無限的追索……將以加速度奔向結局。
一本精彩萬分的經濟推理小說!
除了以加速度展開的故事情節以外,作為整個長篇小說的支柱,也就是利用境外市場的避稅技巧,完全是以專業知識為基礎,而且充滿真實性。毫無疑問,以豐富的稅務、金融知識為基礎的細緻描述,正是本書的魅力之一。 ──玉木雄一郎,前大阪國稅局總務課長
而作者也藉由主角秋生,傳達出理財的種種觀念,例如:
「無論是在境外設立法人,或是開設銀行帳戶都是合法行為,只有把不合法的資金匯到這個帳戶時,才觸犯了日本的法律。」冷靜闡述了違法和適法的界限。
金錢買不到幸福,這是這個世界的真理。還有另一個真理,就是貧困會使人不幸。
第一次見到倉田老人時,倉田老人問他:「用什麼方法投資可以成功?」秋生想了一下,回答說:「不要投資,也不要繳稅。」
作者簡介橘玲(TACHIBANA Akira)
1959年生,早稻田大學畢業。「快樂海外投資協會」(海外投資,AIC,www.alt-invest.com)創始會員之一。
2002年以小說《洗錢》出道,隨即獲得矚目,媒體讚譽為「徹底了解金融知識的作者所寫的驚天動地『合法的』逃稅小說」;同年出版的《撿黃金羽毛,變成有錢人》暢銷30萬冊,被譽為「新世紀的資本論」。已成為炙手可熱的理財暢銷書作家,著作甚多,重要的小說作品有《永遠的旅行者》、《亞玖夢博士的經濟入門》等等,另譯有《不道德教育》(中譯本《百辯經濟學》經濟新潮社出版)。
譯者簡介王蘊潔
日本求學期間,對日本文化產生了濃厚的興趣。進入寄宿家庭後,藉由廣泛閱讀和旅行,對日本的人文有了進一步的了解,得以在目前近十年的翻譯生涯中,儘可能呈現「原味」的日本。曾經翻譯的小說數量已經超過年齡,直逼體重,希望在有生之年可以超越身高。
譯有《現在,很想見你》、《白色巨塔》(中)、《不沉的太陽》(中、下)、《龍眠》、《本格小說》和《博士熱愛的算式》等書。◎個人部落格:綿羊的譯心譯意 blog.pixnet.net/translation
- Nov 09 Sun 2008 05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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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好文----政府濫權比民眾脫序危險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2007Cti/2007Cti-News/2007Cti-News-Content/0,4521,110514+112008110800124,00.html政府濫權比民眾脫序危險
2008-11-08
中國時報
【陳嘉銘】
- Sep 11 Thu 2008 06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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揠苗助長,扼殺了學習
揠苗助長,扼殺了學習
a.. 2008-09-10
b.. 中國時報
c.. 【黃樹仁】
部分大學考生水準過低引來朝野撻伐。教育部考慮恢復高中留級制度,行政院長甚至倡議舉行高中畢業會考,以提高學生水準。沒有人反對提高學生水準,但如何提高水準卻是值得細論的問題。
在強調苦幹的東亞社會,一想到提高學生水準,大家想到的都是嚴格執行課程標準,加強考試,嚴加淘汰。很少人會認真考慮,今天台灣中學教育的問題之一,正在於拒絕承認學生程度差異,過度遵守課程標準,過度要求學生,以致於造成反效果。
讀過書的人都知道,即使在小學高年級,天資不同、以及讀書環境與習慣的長期差異,就已經導致學生程度分歧。到了國中,隨著課程深化,差異更顯著。這成就差異在數理、外語等需長期累積的課程尤其明顯,也更難消除,絕不是什麼用功學習或熱心教學的道德訓誡所能克服。唯一合理的處理方法是因材施教。
然在台灣嚴酷的升學競爭下,能力分班經常導致後段班被拋棄成放牛班,因此能力分班被視同犯罪。
在拒絕能力分班的制度裡,課本與老師教學只能以中等生程度為準。結果是資優生覺得太簡單太無聊,而後段生則有聽沒有懂。後段生不僅在教室裡虛耗光陰,而且還要天天面對考試不及格的羞辱,上學變成痛苦的來源,沒有學習的樂趣可言。日積月累,如何期望他們產生學習興趣?如何期望他們學到知識?
等上了高中高職,由於考試入學制度,產生了能力分校的效果。程度相近的學生放在一起,照理可以因材施教了。但不幸的是,教學必須遵循部定標準,難以依照學校程度不同而調整。更有甚者,不論高中高職,大家都要升學,都要參加入學考試,因此即使後段的高中高職,明知學生水準偏低,也不能降低課程標準。對此等學生而言,教材太難,上課如同鴨子聽雷,如何產生學習效果?他們居然沒有逃學已經是奇蹟。
後果便是許多後段大學生連英文二十六個字母都認不清。大家只知譴責這些學生不用功,卻不知他們的中學母校罪責更重。他們的英文老師不可能不知道學生連字母都不懂,卻不踏實的進行入門補救教學,反而蒙著眼睛高談英文文法,這不是無聊嗎?無聊六年以後,大家一起取笑學生程度差,這到底是誰的錯?英文如此,數學、理化何嘗不是如此?
一國教育不能不設定教學標準。教學標準必然以中等生程度為準。因此註定了後段生必然跟不上。人各不同,學生程度有別是正常現象。關鍵在於我們是否願意面對差異。
目前台灣教育體制選擇了忽視差異,強迫後段生忍受他們有聽沒有懂的疲勞轟炸,年級愈高愈聽不懂。揠苗助長,反而扼殺了學習。然後譴責他們不用功,程度差。
但我們也可以改弦易轍,承認學生程度差異。程度差的後段班採用較低的課程標準,因材施教。程度會低於部定課程標準,但在學生的理解範圍內,因此反而可以學到東西。例如,後段高職與其假裝在上高中英文,不如將國中英文踏實的再學一次。其畢業生英文可能只達到部定標準的國中程度,聽起來好像很可悲,但其實遠比目前廿六個字母都不會已經好得太多。數理課程亦然。與其追求中等程度的虛名而不達,不如腳踏實地學到後段的實質。
這當然不表示後段班教學可以放縱不負責任。事實上,各種程度的學生都可以依照其能力而嚴格的要求。嚴格的意義是認真踏實的教學,以及設定某個淘汰比例,催促學生依照其學校班級的程度來用功。
後段生通常學習動機較差,淘汰比例可以高於前段學校。但只要教學水準合乎他們的實際程度,輔以相當比例的淘汰以為督促,他們的學習成果應該優於目前這不切實際的嚴守部定標準。
教育的目的不是為了達到齊一的標準,那是不可能的。教育的目的是讓每個學生在其能力範圍內有所長進,否定程度差異只是自欺欺人,揠苗助長。因材施教,方能人盡其才。從這個角度看高中會考的必要性,答案是很清楚的。
(作者為台北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)
http://groups.google.com/group/yotu/browse_thread/thread/aed06619a749e9e9/36d2ecb600caa8b1?show_docid=36d2ecb600caa8b1
a.. 2008-09-10
b.. 中國時報
c.. 【黃樹仁】
部分大學考生水準過低引來朝野撻伐。教育部考慮恢復高中留級制度,行政院長甚至倡議舉行高中畢業會考,以提高學生水準。沒有人反對提高學生水準,但如何提高水準卻是值得細論的問題。
在強調苦幹的東亞社會,一想到提高學生水準,大家想到的都是嚴格執行課程標準,加強考試,嚴加淘汰。很少人會認真考慮,今天台灣中學教育的問題之一,正在於拒絕承認學生程度差異,過度遵守課程標準,過度要求學生,以致於造成反效果。
讀過書的人都知道,即使在小學高年級,天資不同、以及讀書環境與習慣的長期差異,就已經導致學生程度分歧。到了國中,隨著課程深化,差異更顯著。這成就差異在數理、外語等需長期累積的課程尤其明顯,也更難消除,絕不是什麼用功學習或熱心教學的道德訓誡所能克服。唯一合理的處理方法是因材施教。
然在台灣嚴酷的升學競爭下,能力分班經常導致後段班被拋棄成放牛班,因此能力分班被視同犯罪。
在拒絕能力分班的制度裡,課本與老師教學只能以中等生程度為準。結果是資優生覺得太簡單太無聊,而後段生則有聽沒有懂。後段生不僅在教室裡虛耗光陰,而且還要天天面對考試不及格的羞辱,上學變成痛苦的來源,沒有學習的樂趣可言。日積月累,如何期望他們產生學習興趣?如何期望他們學到知識?
等上了高中高職,由於考試入學制度,產生了能力分校的效果。程度相近的學生放在一起,照理可以因材施教了。但不幸的是,教學必須遵循部定標準,難以依照學校程度不同而調整。更有甚者,不論高中高職,大家都要升學,都要參加入學考試,因此即使後段的高中高職,明知學生水準偏低,也不能降低課程標準。對此等學生而言,教材太難,上課如同鴨子聽雷,如何產生學習效果?他們居然沒有逃學已經是奇蹟。
後果便是許多後段大學生連英文二十六個字母都認不清。大家只知譴責這些學生不用功,卻不知他們的中學母校罪責更重。他們的英文老師不可能不知道學生連字母都不懂,卻不踏實的進行入門補救教學,反而蒙著眼睛高談英文文法,這不是無聊嗎?無聊六年以後,大家一起取笑學生程度差,這到底是誰的錯?英文如此,數學、理化何嘗不是如此?
一國教育不能不設定教學標準。教學標準必然以中等生程度為準。因此註定了後段生必然跟不上。人各不同,學生程度有別是正常現象。關鍵在於我們是否願意面對差異。
目前台灣教育體制選擇了忽視差異,強迫後段生忍受他們有聽沒有懂的疲勞轟炸,年級愈高愈聽不懂。揠苗助長,反而扼殺了學習。然後譴責他們不用功,程度差。
但我們也可以改弦易轍,承認學生程度差異。程度差的後段班採用較低的課程標準,因材施教。程度會低於部定課程標準,但在學生的理解範圍內,因此反而可以學到東西。例如,後段高職與其假裝在上高中英文,不如將國中英文踏實的再學一次。其畢業生英文可能只達到部定標準的國中程度,聽起來好像很可悲,但其實遠比目前廿六個字母都不會已經好得太多。數理課程亦然。與其追求中等程度的虛名而不達,不如腳踏實地學到後段的實質。
這當然不表示後段班教學可以放縱不負責任。事實上,各種程度的學生都可以依照其能力而嚴格的要求。嚴格的意義是認真踏實的教學,以及設定某個淘汰比例,催促學生依照其學校班級的程度來用功。
後段生通常學習動機較差,淘汰比例可以高於前段學校。但只要教學水準合乎他們的實際程度,輔以相當比例的淘汰以為督促,他們的學習成果應該優於目前這不切實際的嚴守部定標準。
教育的目的不是為了達到齊一的標準,那是不可能的。教育的目的是讓每個學生在其能力範圍內有所長進,否定程度差異只是自欺欺人,揠苗助長。因材施教,方能人盡其才。從這個角度看高中會考的必要性,答案是很清楚的。
(作者為台北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)
http://groups.google.com/group/yotu/browse_thread/thread/aed06619a749e9e9/36d2ecb600caa8b1?show_docid=36d2ecb600caa8b1
- Aug 28 Thu 2008 04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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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錢疑雲,冷靜省思
本文所言 可信度應該較高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2007Cti/2007Cti-News/2007Cti-News-Content/0,4521,110514+112008082700161,00.html
洗錢疑雲,冷靜省思
2008-08-27
中國時報
【詹德恩】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2007Cti/2007Cti-News/2007Cti-News-Content/0,4521,110514+112008082700161,00.html
洗錢疑雲,冷靜省思
- Aug 21 Thu 2008 04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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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錢三大撇步 旅支最好用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2007Cti/2007Cti-News/2007Cti-News-Content/0,4521,110501+112008081900114,00.html
洗錢三大撇步 旅支最好用
- Aug 21 Thu 2008 03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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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銀主管:扁家洗錢太不高明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2007Cti/2007Cti-News/2007Cti-News-Content/0,4521,110501+112008082000123,00.html
外銀主管:扁家洗錢太不高明
- Aug 17 Sun 2008 07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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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少四壯集---新品種資訊發表會
中國時報 2008.08.16
■三少四壯集---新品種資訊發表會
許舜英
當我看到這本雜誌的第一個感覺是,如果你沒有時間看太多雜誌,你每個月只看它就夠了。
每一本雜誌都有它的商業定位和訴求對象,但是過去這幾年雜誌的訊息內容混搭現象愈來愈嚴重,類似一種文類的模糊、跨界聯姻、異種交配……,更確切地來說,正在進行一種基因的改造。
■三少四壯集---新品種資訊發表會
許舜英
當我看到這本雜誌的第一個感覺是,如果你沒有時間看太多雜誌,你每個月只看它就夠了。
每一本雜誌都有它的商業定位和訴求對象,但是過去這幾年雜誌的訊息內容混搭現象愈來愈嚴重,類似一種文類的模糊、跨界聯姻、異種交配……,更確切地來說,正在進行一種基因的改造。
- Aug 17 Sun 2008 07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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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錢最重7年 「不知情」切割罪責
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洗錢疑案,雖然說款項來自四次選舉經費結餘款,但是錢從哪裡來,陳水扁並沒有清楚交代。如果款項來自犯罪所得,就涉及刑責;而他在陳述中強調是吳淑珍所為,並不知情,無非是為法律責任,建立一道防火牆。
在瑞士一紙司法文書下,陳水扁自承在不知情的狀況下,由吳淑珍將款項匯到海外。後來又說,今年初才知道太太匯款海外一事。從陳水扁的說法,他在知情當時,還具有總統身分,匯款海外顯然已經不是單純「做了法律不許可的事」。
依法論法,陳水扁家族匯款海外,首要必須證明具有主觀不法意圖,以及款項來自犯罪不法所得,才有相關刑責可言。陳水扁不知情的說法,就是要先打「沒有主觀犯意」以洗脫罪責。未來檢調非得先證明陳水扁有不法意圖,或打破不知情的說法,證明和吳淑珍具有「犯意連絡、行為分擔」的共犯關係,才能進一步加以偵辦。
可能涉及的刑責部分,如果是為掩飾不法所得匯款海外,依洗錢防制法「洗錢罪」規定,可處五年以下徒刑。倘若財物是來自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,匯款海外洗錢,則可處七年以下徒刑。
匯款中,只要有一塊錢來自國務機要費的款項,則觸犯刑責七年以上的貪汙治罪條例的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」。如果是市長、總統任內收受好處,不論是否由家族成員收下,只要有給予相對好處的對價關係,依情節不同,可能涉及收賄、圖利等貪瀆罪嫌,刑度重則可判刑十年以上,最輕也是五年以上之罪。
陳水扁四次匯出選舉結餘經費,是在政治獻金法九十三年三月卅一日公布施行前,故不觸犯該法。但相關經費只要有來自港澳、大陸及外國團體、法人、個人時,則涉及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,可判刑五年以下。倘若選舉經費結餘款,有來自公營事業或接受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時,也可判刑一年以下。
但是,檢調機關如果查無不法事證,陳水扁就沒有任何刑責,頂多只是財產申報不實,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,可處六萬到卅萬元的行政罰鍰。
陳致中夫婦的匯款,如來自父母,就如同宋楚瑜的興票案,陳水扁也可能涉及逃漏贈與稅,有補稅和裁罰漏稅金額一倍到五倍的問題。興票案,宋有一億零五十五萬餘元,用兒子宋鎮遠的名義購買中興票券,就被補繳和裁罰共八千九百五十五萬多元,陳水扁匯款兩千萬美金,補繳和裁罰的稅款,絕對數倍興票案。
- Aug 17 Sun 2008 07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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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士無權起訴 可凍結帳戶
位於伯恩的瑞士防止洗錢控制中心告訴本報,過去十餘年來,瑞士銀行已有很大的改變,不再需要過去那些「骯髒的錢」,希望可以乾淨做生意,建立新聲譽。因此,如今瑞士銀行必須主動向官方提報任何來路不明、或帳戶擁有者無法提出有效說明的任何大筆金錢。
該中心一名發言人指出,瑞士銀行還是一個十分講求保守客戶機密的地方,但各銀行依國際共同打擊犯罪和洗錢條款,以及銀行本身的專業判斷,仍然會在例行審查過程中,主動向政府主管單位提報各銀行認為有問題的款項。
針對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和其家人的涉及洗錢案,該發言人認為,瑞士銀行和司法單位,採取的國際聯合打擊防範金融獲罪的標準動作。
不過,瑞士檢察官雖要求台灣司法單位協助調查,但因陳水扁和其他涉案家人,並非瑞士國民或居住在瑞士境內居民,所以瑞士檢調機構,無權起訴陳水扁和其涉案家人。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2007Cti/2007Cti-News/2007Cti-News-Content/0,4521,110501+112008081600071,00.html
- Aug 17 Sun 2008 07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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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士信貸開個戶 最少近億
2008-08-15 07:15:02 黃琮淵/台北報導
想在瑞士信貸開戶,究竟要準備多少錢?答案是:三百萬美元。以去年平均匯價換算,折合新台幣九千八百五十二萬元,不過,就算踏進得了私人銀行大門,還是有貴賤之分。一般而言,三百萬美元只能算「基本款」的私人銀行開戶門檻;再上去一個等級,也就是「進階版」的開戶門檻,則高達一千萬美元,對多數民眾而言,簡直是遙不可及。
別以為只要捧著美元,將錢存進私人銀行,等著領利息即可。私人銀行有帳管費制度,每年要收總資產金額的一%,若存款三百萬美元,就算投資沒有虧損,每年還是得繳三萬美元(約新台幣一百萬元),以維持帳戶正常運作。
但若資產縮水至三百萬美元以下,就會被「踢」到一般的理財中心。外銀主管表示,私人銀行不講情義,「有錢的就是大爺」,就算降等至一般理財中心,總資產也得維持在一百萬美元之上,否則也只有被逐出「私」門的份。
http://news.pchome.com.tw/politics/chinatimes/20080815/index-12187563032391924001.html